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5-13 09:00

摘要: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学院组织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规范教室的使用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学院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教室使用原则 教务处负责全院所有教室的统筹调度工作,并监督教室的使用情况。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办理教室借用手续都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教务处应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室的使用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学院组织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规范教室的使用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学院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教室使用原则

  1. 教务处负责全院所有教室的统筹调度工作,并监督教室的使用情况。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办理教室借用手续都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2. 教务处应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室的使用,并优先保证院内各种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习的需要。

  3. 教室使用应当优先保证计划内教学。在保证计划内教学和本院学生自习的前提下,院内单位可以借用教室,开展教学、学术活动。

  4. 凡借用教室的有关单位不得利用教室从事与教学、学术活动无关的活动,不得进行营利活动,更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教室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借用或租用教室给他人使用。

    第二条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一)各单位因调课、临时补课或考试需要使用教室的,由教务处通过教学调度系统借用教室,并在备注栏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二)借用教室的单位需填写《教室、机房、多媒体教室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到教务处办理借用手续,并负责将教务处开具的教室调用通知单送交相关教学楼管理员。

    (三)凡在周末、节假日借用教室,必须在放假前一天1700之前将《教室、机房、多媒体教室申请表》交教室管理人员。 

    (四)寒暑假期间,一般不办理教室借用手续。需用教室者,可在假期开始前一周持《教室、机房、多媒体教室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五)教室管理人员接到教务处开出的教室调用通知单后,应按规定及时开门并提供教学或活动所需的设备。

    第三条教室使用规范

  5.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准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 

  6. 保持走廊、教室墙壁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踢踏墙壁、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得在课桌、椅、黑板和墙上涂写、刻画和张贴与教学无关表报、字画等,不准在教室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不准在教学楼内设点售货。 

  7. 教室内不得有不文明行为,不得倒插教室门进行自习。 

  8. 楼道和教室内禁止吸烟。 

  9. 注意节约水电,不使用水电时应立即关闭。遇风雨时要关好门窗。 

  10. 教室内的家具及其它电器设备供本教室使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搬出本室外,更不得移作他用。 

  11. 教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关启教室,定期检查室内设备、家具,防止丢失。室内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 

  12.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和责令赔偿。广大师生应自觉遵守教室使用规定,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 

  13. 学院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占用教室。若因擅自占用教室而影响教学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随后三个月内该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教室的资格。 

  14. 对擅自使用教室的校外机构和个人,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将责任人送交学院保卫处接受处理。 

  15. 对办理了教室借用手续,但实际用途与申请使用用途不一致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给予全校通报直至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16. 流动教室无论有课与否,一律规定每天早640到晚2200为开放时间,不得锁门。教室内不上课时,白天作为全校无固定教室班级学生的自习场所。

    第四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69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