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 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6-10 09:14

摘要: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我校2022届学生毕业在即,毕业工作是关乎学生和学校发展的重要部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和《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及早部署,妥善安排,确保今年毕业审核工作有序推进



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

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2届学生毕业在即,毕业工作是关乎学生和学校发展的重要部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和《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及早部署,妥善安排,确保今年毕业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

(二)精细实施

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认真负责地做好毕业资格审查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流程,实现多重校验与核对,按时、保质、无误地完成毕业审核工作。

二、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6月12日前

全部成绩录入结束(含本学期课程、毕业设计、已结课重修)

6月13日前

学生所在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审查;

6月15日前

学工处完成2022届毕业生德育审核工作

6月15日前

财务处完成2022届毕业生费用核查工作

6月15日前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审核完成的《.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人数汇总表》、《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情况统计表》、《2022届毕业生未达到结业资格学生名单统计表》、《延长学制名单情况表》交教务科研处复核

6月16日前

各二级学院受理未通过毕业审查学生的学籍处理申请(留级、结业)

6月17日前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毕业、结业名单院内公示,二级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并将电子版、纸质版交教务科研处(要求纸质版由部门领导签字后并加盖公章)

6月20日前

各二级学院将公示后的2022届毕业生毕业、结业名单统计表交教务科研处(要求纸质版由部门领导签字后并加盖公章)

6月21日

教务科研处把毕业资格的复审结果报分管副校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打印毕业证书并及时在学信网进行学历注册

6月23日—27日

教务科研处打印毕业证书、结业证书

6月27日前

完成所有毕业工作

 

三、毕业资格审查

(一)审查对象

审查对象为2022届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毕业资格审查标准

1.毕业资格审查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1)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2)各类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大学外语类课程、任选课)获得学分,未达对应毕业最低学分要求者。

2.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学籍处理工作流程

1)申请留级、结业

①申请留级:学业资格审查未达到结业资格的学生

②申请结业: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且学生在校修读期满,所获得的总学分少于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毕业学分在25学分以下(不含25学分)的学生以及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

2)受理学生留级、结业、申请的工作流程

①各二级学院根据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审核并报送教务科研处提交学生留级、结业名单;

②由教务科研处在教务系统、学信网进行异动处理,在完成注册后,进行公布,且无法进行修改。

3.延期毕业

课程在6月10日前没有结课的毕业生,可申请延期毕业;

(三)费用核查

由财务处核查毕业生应缴纳的所有学费和其他费用

(四)处分核查

由学工处负责核查毕业生处分情况

(五)结业审核

学生在校修读期满,所获得的总学分少于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毕业学分在25学分以下(不含25学分)以及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予以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结业的学生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在结业后的两年内,回校申请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试,重修考试后达到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毕业学分,准予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毕业证书的时间按照发证日期填写。超过毕业后两年的仍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做永久结业处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六)延长学制

学业资格审查未达到结业资格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教务科研处批准后可延长学制一年,编入下一年级管理。具体处理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人数汇总表

2.2022届毕业生毕业资格情况统计表

3.2022届毕业生未达到结业资格学生名单统计表

4.延长学制名单情况表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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