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 2023-04-27 08:48
摘要: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1+X证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至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工作通知》(桂教职成〔2023〕1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有关精神,有序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做好我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
摘要: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1+X证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至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工作通知》(桂教职成〔2023〕1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有关精神,有序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做好我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1+X证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至四批1+X证书制度试点建设工作通知》(桂教职成〔2023〕15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有关精神,有序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就做好我校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证书范围
本次1+X证书试点申报范围为第一至四批共300家培训评价组织和447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详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申报前应登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 查看相关证书标准、证书对应专业、取证要求、培训考核有关实训条件配备建议等信息,在充分了解证书基本信息基础上,评估现有资源,统筹确定试点证书种类和试点人数。
2.试点指标经省级审核通过后,必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相应数量的考核,并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自治区核定公布的考核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对标准开发不优、培训资源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学校设备严重缺乏的证书限制申报。
3.本次申报参与试点专业须为我校实际招生的专业,未招生的专业、与证书要求不一致的专业不得申报,且申报的证书须纳入专业课程教学,做到课证融通。
4.为提高证书专业覆盖率和完成率,一个专业原则上限报1个证书,建议一个证书覆盖多个专业。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一至第四批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单
2.2023年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书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3年4月26日